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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 2019-06-26 14:27:52
(记者 高雅敏)我市目前已进入旅游旺季,为切实做好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将持续至10月10日结束。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全市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严把餐饮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强化食品安全主体意识,保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食品原料安全可靠,加工制作过程风险可控,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区)局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大对重要时段的监管。加大对旅游景区的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的监管。旅游景区内的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风险隐患大,问题较多,必须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强化风险防范,监督餐饮经营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接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严禁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野菜、野果等。旅游景区主管部门要禁止无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入旅游景区,加强对景区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来历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用油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全市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严把餐饮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强化食品安全主体意识,保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食品原料安全可靠,加工制作过程风险可控,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区)局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大对重要时段的监管。加大对旅游景区的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的监管。旅游景区内的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风险隐患大,问题较多,必须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强化风险防范,监督餐饮经营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接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严禁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野菜、野果等。旅游景区主管部门要禁止无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入旅游景区,加强对景区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来历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用油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