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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同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大同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6日
大同市旅游安全
“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要求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市旅游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大同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旅游安全保障专项行动,切实为广大游客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和安全环境。
二、行动内容及目标
(一)全力遏制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
通过开展旅游道路交通综合监管及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签订责任状活动、规范租车合同活动、提醒游客系安全带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旅游包车车况,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监督提醒,引导游客安全乘车,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旅游部门配合)
(二)尽力消除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隐患
按照“分类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建立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开展旅游景区高风险项目的登记备案活动、落实监管责任活动、安全培训活动、安全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消除高风险项目监管盲区、消除项目安全隐患、消除高危人群参与活动风险,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安全。(责任单位:质监、体育、文物、园林部门)
(三)坚决防范旅游景区发生拥挤踩踏事件
通过开展景区最大承载量治理活动、游客流量控制检查活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流量控制和管理,引导游客理性游览、有序游览、安全游览,保证节假日游客集中地不出现拥挤、踩踏事件。(责任单位:文物、园林部门和同煤集团,公安、旅游部门配合)
(四)全面加强出境游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出境游安全风险提示、出境游安全宣传教育、出境游组团社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出境游保险保障提升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强化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组团社的安全监管,强化对自由行游客的引导,全面加强出境游安全保障。(责任单位:旅游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
1.开展旅游包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驾驶人驾驶资格、车辆定期检验情况、车辆核载及实载人数、驾驶人驾驶时间、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检查旅游包车车辆长期在外地经营,以及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经营行为。(责任单位:交通、公安部门)
2.与旅行社签订责任状,要求旅行社承诺不租用“黑车”,特别是在旅游旺季不得租用底数不清的车辆。(责任单位:旅游部门)
3.规范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行为。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旅游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及购买保险情况,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责任单位:旅游部门)
4.要求导游人员上车之前,须查验车辆资质、运营证件,并提醒司机安全驾驶。(责任单位:旅游部门)
5.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中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责任单位:交通部门,旅游部门配合)
6.旅游车须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责任单位:交通部门,旅游部门配合)
7.司机、导游须提醒并检查游客系安全带情况。(责任单位:交通、旅游部门)
(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规范行动
1.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景区高风险项目的监管部门,制定高风险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经营许可,加强对经营滑道、滑索、索道、漂流、滑雪、空中游览、攀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见附件)的准入,制定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规范,切实保障高风险项目的运营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质监、体育、安监、文物、园林部门、同煤集团)
2.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完善高风险项目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质监、体育、安监、文物、园林部门、同煤集团)
3.监督旅行社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提示,对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项目活动的人群要进行必要的劝阻。(责任单位:旅游部门)
4.监督景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责任单位:文物、园林部门和同煤集团)
5.监督景区完善医疗急救站点,与120等急救机构建立联系,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责任单位:文物、园林、卫生部门和同煤集团)
6.监督景区加强舆论引导,避免负面报道而引起不必要恐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宣传、文物、园林部门、同煤集团)
(三)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
1.督促旅游景区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测算出每个重点区域、每条线路和整个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摸清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责任单位:文物、园林、宗教部门和同煤集团)
2.督促旅游景区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在景区入口处要设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重点线路人数以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进入景区车辆数。(责任单位:文物、园林、宗教部门和同煤集团)
3.督促旅游景区制定流量控制和游客分流方案,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游客的数量进行控制。在人流集中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保证游客游览安全。(责任单位:文物、园林、宗教部门和同煤集团)
4.督促加强危险路段管理,实行专人值守。在危险地段、重点游览线路、特殊时间节点上,要安排专人值守,引导游客单向游览,形成循环旅游线路,有序分流,确保旅游安全。各景区道路、登山台阶要设置红色警示线,提醒游客注意登山安全。(责任单位:公安、文物、园林、宗教部门和同煤集团)
5.督促旅游景区制定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责任单位:文物、园林、宗教部门和同煤集团)
(四)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
1.加强出境游的安全风险提示。完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旅游与外事、对台、安全等部门要互通信息,根据各驻外使领馆定期排查的当地安全风险和涉恐涉暴事件,及时发布和撤销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引导游客理性出游。(责任单位:旅游、外事、对台、国安部门)
2.加强对出境游客的安全宣传。制作重点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须知,提醒游客注意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自驾车安全事项、少带现金出国、乘车要系安全带等,提醒游客履行自身义务,寻求当地救助和领事帮助,提倡自救互救。(责任单位:旅游、外事部门)
3.加强对出境游组团社的安全管理。督促出境游组团社严格执行《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安全规范》,加强对出境游团队的安全管理,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地接社,对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评估,完善行前说明会安全提示教育制度,强化领队人员在行程中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与教育。督促地接社保障游客安全,不得诱导、组织中国游客在境外参与黄赌毒等活动。(责任单位:旅游部门)
4.加强出境旅游保险保障。完善出境游保险体系,鼓励出境组团社投保紧急救援等附加险,引导出境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责任单位:旅游部门)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底前)
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并督促所辖旅游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集中整治(7—8月)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纠正解决旅游安全管理不规范、执行法规制度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管理方法,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安全操作流程。
(三)重点巩固(9月底前)
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小结阶段性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清理解决,确保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四)总结提高(10月底前)
回顾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健全完善旅游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旅游安全管理关系,全面提升我市旅游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协同配合,明确行动时限,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在旅游行业深入开展。
(二)严密组织,全力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掌握行业现状,找准工作抓手,定期分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纠治,采取超常措施攻坚克难,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取缔的取缔,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宣传,及时总结。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整治效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正面宣传,挖掘树立先进典型事迹和案例,引导游客关注、参与安全专项行动,同时也要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重大旅游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请各责任单位于6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8月15日前报送中期总结,10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联系人:王少峰
电 话:5137310 13509728813
邮 箱:492173276@qq.com
高风险旅游项目划分类别参考
(国家旅游局《高风险旅游项目目录》)
登山探险,峡谷穿越,攀岩,潜水,滑水,冲浪,橡皮艇漂流,竹筏漂流,滑雪,跳伞,雪橇,赛马,蹦极,滑翔,热气球,动力伞,索道,地面缆车,游船,滑道冲浪,轮渡,快艇,游乐场所(过山车、太空梭、矿山车、追风者、青蛙跳,激流勇进,滑道,碰碰车,超级大摇摆,转转杯),悬空栈道,高空直落项目,滑槽,滑草,水上单车,摩托艇,水上拖伞,投标,弓弩射击(射箭),滑竿,水上步行球,狩猎,真人军事对抗,自行车骑行,木棍横桥,绳网墙,卡丁车,摇橹船,过江速滑,垂直观光电梯,玻璃栈道,空中游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