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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大同排名第一
大同晚报讯(记者高燕)7日,记者从市旅发委获悉,2017年上半年山西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指数报告出炉,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指数为86.0,达到国家旅游局划定A级水平,其中一季度为87.8,二季度为84.1。大同市在2017年上半年山西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指数排名全省第一,达到A级水平,其中一季度为93.0,二季度为93.2。
《山西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指数报告》是基于山西省游客监督、媒体监督、实地核查、游客满意度4个方面的数据,参照《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工作方案》并结合山西省旅游行业监管的实际情况汇总而成,能够反映全省及各地市在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质监检查、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指数共分4个等级,依次为A级85分、75分B级<85分、60分C级<75分、D级<60分。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改善旅游市场秩序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关系到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旅游业整体形象。据了解,为了确保游客顺利出游,保障旅游市场秩序平稳运行,我市旅游部门,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为基本原则,以“安、顺、诚、特、需、愉”为目标,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在进入传统旅游旺季的大背景下,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在游客集中的假期发布游客温馨提示,提醒游客出行注意事项,包括旅行社选择、合同签订以及高峰出游的应对,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并确保第一时间受理、转办、督办、处理游客的有效投诉,及时解答游客的旅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