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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展开第一阶段整治行动
本报讯 (记者 李绣春) 在落实《大同市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精神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展开第一阶段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道路交通违法及车辆乱停乱放。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结合全省公安交警2017年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展开了城市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第一阶段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凡违法停放的车辆将受到包括贴罚单等依法重处。此外,结合之前全省开展的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的基础上,我市根据实际,将出租车和中巴车等营运车辆岗区载卸客、商贩岗区摆摊设点、岗区散发广告传单和乞讨、大货车闯禁令等影响城市交通秩序行为列入其中加以重点整治。市区内清远西街、三医院周边道路、武定北路、城区十八小周边道路、同泉路矿区政府门前至石料厂岗区间、文瀛湖周边道路、大运路治超站周边道路、云冈旅游专线、五一街南郊区政府周边道路、新荣区迎宾大道、滨河路等路段为第一阶段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
按照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总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将深入实地摸清灯控路口交通设施设置、交通违法规律等基本情况,及时对隔离护栏进行科学调整;对现有道路交通监控和标志、标线及设施等进行认真调研,并进行改进、完善;在有条件的地段施划停车位,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科学调整、优化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在重点岗区、路段和点位按需加装道路交通监控设备,全天候抓拍、记录车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