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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本报讯 (记者 刘双英) 5月9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11批2件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后,立即调派人员调查核实,制定精准务实整改方案,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区乱放鞭炮,中午在饭店前,夜间在小区里,有大气、噪声污染”。对于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我市早在2010年即发布通告,在古城内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其他区域或其他时间段无规定不允许居民燃放烟花爆竹。近年来,城区公安分局通过张贴禁燃通告、张挂宣传横幅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古城内禁燃鞭炮家喻户晓,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基本绝迹。每逢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他们还组织派出所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在古城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除古城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屡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除古城外,市政府没有明确规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二是燃放烟花爆竹是老百姓沿袭几千年的民间习俗,特别是在结婚、出殡时,屡有燃放行为;三是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调查取证难度大,执法人员在查处过程中往往是“只听爆竹响,不见放炮人”,难以查处。针对此污染问题,要经市人大立法通过出台严禁在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严厉打击,进一步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针对“广灵县新城的滨河路东方丽都门面房及占道商户,进行烧烤导致的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所举报的污染问题为新城滨河东路海豚湾主题餐厅所为,该餐厅在店外从事烧烤活动,产生大量油烟。针对该餐厅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县市容监察队责令餐厅立即终止户外烧烤违法行为,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要求其不再从事户外烧烤活动,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