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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本报讯 (记者 刘双英) 5月12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的6件第14批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后,迅速责成新荣区、南郊区等相关县区及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核查,要求立行立改,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新荣区花园屯乡苇子湾村有一家砖厂没有环保设施,每天冒黑烟,环境污染严重,破坏耕地”,对于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现场调查发现,该砖厂是新荣区振华建材厂,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没有环保设施,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反映的破坏耕地问题不属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做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5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该企业已于5月12日,开始自行拆除。对苇子湾村党支部书记、花园屯乡镇川留守处副主任诫勉谈话,并通报全区。
针对群众反映的“新荣区上深涧乡后郭家坡村村东,市润吉能源有限公司毁坏国有林地,扩建露天洗煤厂,生产作业时存在粉尘、烟尘、噪声扰民”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因擅自配有1台1吨燃煤锅炉,市环保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罚款4000元;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燃煤锅炉已自行拆除。
“浑源县青磁窑村村东南角40米有一家洗煤厂扬尘、噪声污染环境,并且把污水排到恒山水库”,对于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经核实,该洗煤厂是郝有文洗煤厂,未办理环评手续,青磁窑乡政府曾3次下达停产搬迁、恢复地貌的整改通知书,今年4月21日对其实施断电停产,该洗煤厂至今未按要求执行到位。5月3日,由青磁窑乡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强制拆除了其洗煤设施。目前正在清理该厂煤渣,恢复原貌,彻底改善周边环境。
对于“装备园区晋投玄武岩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刺鼻性气味”的问题,现场核实,山西晋投玄武岩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投入试运行,该项目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企业生产废水已按环评要求排入装备园区污水管网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装备园区污水管网,现场发现该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已建成,但未投入运行。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10万元。对公司安环部部长诫勉谈话,要求大同县环保局网格负责人做深刻检查,通报全县。
针对群众反映的“阳高县王官屯镇刘窑村,大山坡被村霸挖平,破坏耕地、林地500余亩。因挖矿石产生废料堆积,拉石料尘土飞扬,夜间加工噪声扰民,还设置电网打野生动物等”的问题,现场核查发现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刘窑村现有4个选砂点,2个现已经拆除机器设备,2个正在生产,工作面有废料堆积,运输道路未采取抑尘措施。阳高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4个非法选砂点立即取缔,清理场地,并责成王官屯镇政府填埋深坑、恢复植被。对县国土局局长、王官屯镇副镇长、刘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约谈,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大同大学御东校区家属院,涂料厂粉尘污染严重;废品收购站对周边水质、空气污染严重;污水废水直接排入干渠,气味难闻; 生产和生活垃圾等直接倒入干渠或散排堆放在周边,机器轰鸣声,影响正常休息”,现场核查,大同大学御东校区西面一墙之隔有一家门市部,是南郊区兴和建材厂,现场未发现生产设施,其简易棚内堆放的袋装腻子粉等,未进行全封闭,院内散落的粉尘未及时清理,装卸过程中粉尘不能有效收集,均易造成扬尘污染。污水、废水排入干渠不属实。水泊寺乡政府、曹夫楼村委会要求南郊区兴和建材厂、南郊区彦其废品收购站即日起两日内全部拆除完毕,并洒水抑尘平整场地。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交办大同市群众反映问题清单》见二版)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督察期间(2017年4月28日-5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51-3805000,专门邮政信箱:山西省太原市6103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