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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大同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大同日报记者 田雁
《大同市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日前正式发布。7月1日起,大同市43家市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与此同时,市级财政将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价格主管部门通过“五升两降”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大同市为什么要推行医药价格改革?改革的核心内容有哪些?对患者就医将带来什么变化?市发改委、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解读改革实施意见(试行)。
我市为什么要推行医药价格改革?
2017年7月1日前运行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是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财政补助三种方式来实现的。其中,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但其弊端一是刺激医疗机构多用药、用贵药,扭曲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导致医药费用较快上涨,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支出负担;三是损害公立医院形象,弱化公益性,加剧逐利性。
2009年中央启动的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医药分开改革的任务,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和政府财政补助三种方式改革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两种方式,并陆续在改革试点城市实施。这是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逐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重要举措。
此次医药价格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一是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渠道。同时,医院采购药品实行“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批发企业为第一道环节,开一次发票;批发企业到医院为第二道环节,开第二次发票。各医院购药最多在流通环节开两次发票,鼓励医疗机构直接从药品生产企业购药,降低药品购进价格。二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五升两降”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具体讲,就是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区域、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体现服务质量差异,引导患者分级诊疗、合理就医,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三是在适当增加政府财政补助的同时倒逼医院增效节支,降低运行成本。
取消药品加成后导致公立医院减少的收入将通过什么途径来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后导致公立医院减少的收入,将以2016年药品差价为基数,通过财政(企业、部队、院校、部门举办的医院由主办方)补助15%,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负担5%三种途径实现整体平移。
医疗服务价格“五升两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所谓“五升两降”就是合理提高诊察、手术、护理、治疗(含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偏低的床位费价格,同时价格向儿科项目适当倾斜;降低CT、核磁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部分检验项目价格。价格调整后,取消挂号费,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取消取暖费、空调费,将取暖费、空调费与床位费合并。以三甲医院为例,调整后的门诊诊察费标准:普通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5元、10元、20元;普通病房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多人间床位费分别调整为60元、40元、35元、25元;Ⅰ级护理费、Ⅱ级护理费、Ⅲ级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5元、17元、8.5元;肌肉注射、静脉输液、大换药费用分别调整为2元、12元、44元。同时,降低CT、核磁等大型乙类检查设备收费标准和部分检验项目收费标准10%~14%。
医疗服务价格“五升两降”是根据什么调整的?
实施意见(试行)涉及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根据国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人力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技术指标,结合我市医务人员人力成本及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山西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参照《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补偿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在成本监审、第三方评估、专家测算组反复测算论证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研究制定的。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后,患者的医药费用会增加吗?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一个补偿,调价范围和额度是按照公立医院减少收入的80%进行总量控制的。调整的项目,医保部门也将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普通病房床位费为例,由于床位费是由医保全额支付的,床位费价格调整后,无论幅度高低,患者不受任何影响。因此,总体上不会增加患者的医药费用,但是不同患者之间会有个体差异。以药物治疗为主的病种及患者,费用会降低;以手术治疗等技术劳务项目为主的病种及患者,费用会有所增加。由于调价政策向儿科和中医倾斜,调价后,同样的治疗6岁以下儿童患者会比6岁以上患者费用高30%。
对生活困难群体是否有特殊优惠政策?
针对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及部分检查、治疗、检验等项目价格维持现行价格标准不变;针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只收取方便门诊费1元。
个别医院会不会借机搭车涨价?如何有效预防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公立医院收费系统中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与市医保中心一一对应的,如果医院单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都会造成数据冲突,从而影响系统运行。因此,单从收费项目和标准上看,不会发生医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至于个别医院或科室可能出现的重复收费、减少服务内容或频次、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多收费问题,我们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调价后的跟踪检查和评估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患者及家属通过12358全国价格监督举报平台及时投诉、举报乱收费问题,我们将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