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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大盘敲定,将对21167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目前改造任务已全部分解到9个农业县区。这是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委获悉的。
今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1167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13210户,一般贫困户7957户。为了切实改善我市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条件和安全居住环境,全面提升我市农村住房水平,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市住建委要求各县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确保补助对象认定公正。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查、县级核准的对象认定程序。各县区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严格认定危房改造对象: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户、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和“四类重点”对象。特别是要优先帮助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住建厅信息系统录入统一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相关数据、照片的采集录入。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房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指导与监管,不间断组织检查;各乡镇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责任单位,主抓质量安全的具体工作,特别是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并做好现场记录,坚决杜绝偷工减料,降低建设标准现象。各县区务必按照规定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我市属北方高寒地区,施工期短、任务重,各县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早开工,加快进度,确保10月底全面竣工,11月份修缮加固房屋完成竣工验收,新建房屋完成初验,从而圆满完成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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