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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
本报讯 (记者 苑捷)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7年底,全市90%以上的贫困村基本确立“一村一品一主体”,达到“五有”标准,即村有产业、有带动企业、有合作社,贫困户有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户均新增产业收入3000元以上。2018年巩固提高,2019年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
《意见》指出,“一村一品一主体”是指每个贫困村都要有特色产业和产品,都有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优选特色产业;以龙头带动为核心,大力培育和引进经营主体;以组织创新为重点,构建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
《意见》明确了具体的推进措施,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方面,要围绕产业布局和区域特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为主体,谋划实施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同时,各县区也要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项目,确保所有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
在扶持各类经营主体方面,重点扶持实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搭建农业企业与扶贫产业项目对接平台,建立扶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引导贫困户组建合作社,鼓励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担任村干部,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在加强产业扶贫组织创新方面,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创新,推动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贫困村持续稳定脱贫能力;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在强化科技和培训支撑方面,创新科技服务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村领办科技企业,优先支持贫困村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高贫困村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建立扶贫企业、合作社带头人培养制度,提高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在完善财政金融扶贫政策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贫困县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全市6个贫困县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设计促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金融产品,量身定制覆盖特色农业产业链的组合型农业保险产品。
在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方面,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扩大品牌知名度,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推进贫困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农产品产地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超市、社区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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