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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息
关于加强我市商业噪声污染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我市城市环境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目前,我市城市噪声污染状况严重,加之相关管理部门往往不能及时查处,致使噪声污染治理呈无序、泛滥之势,严重影响我市城市品位,破坏了城市人居环境,损害了城市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市区各商业街道设置音响设备,采用高音喇叭或搭台表演等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式进行商业活动,招揽顾客的现象随处可见。尤其是在校场街、仿古街、迎泽街、操场城西街、铁牛里等商业区及居民聚集区,各类店外促销活动锣鼓喧嚣,喊声震天,大功率的音箱面对街道,播放高分贝刺耳的噪音,毫不顾及噪声对行人或居民造成的污染。商业店铺及小商小贩的高音喇叭每天从早播放到晚,严重干扰周边群众生活,不仅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甚至危害到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2、商家占道搭台促销、户外放置音箱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还引起行人围观,造成交通拥堵,更为严重的是还会引起拥挤踩踏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带来更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3、交通噪声污染。随着机动车数量的迅速攀升,部分老旧的出租车、三轮车、摩托车没能彻底取缔,以及驾驶员发法律意识淡薄,随意鸣笛等因素造成城区内交通噪声污染日趋严重。
由于我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城市商业噪声没有进行严格查处,致使商业活动带来的噪声呈无序、泛滥之势。商业噪声污染已成为城市环境保护的一大公害,是一种不文明而且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即前引述的禁止性规定)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我市应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城市商业噪声污染。街道属于公共空间,商家无权为了自己的利益,招揽顾客,在公共空间实施干扰他人的商业行为。这是对公众权利的侵犯。高声叫卖是一种低级商业宣传行为,舒适、宁静是检验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也是商户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的一种具体体现。
办法建议: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加强我市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城管、公安、环保部门为主的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执法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内容、整治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并建立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2、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向广大商业经营户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包括商业噪音在内的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商业噪音制造者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音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抓好治理商业噪声污染的宣传教育活动;商家的促销应提升档次,让消费者有一个安静、休闲、放松的购物环境。
3、取缔安置在门店外和门内而向街道空间播放的音箱,商业设施的广播只能在其内部播放。没收游商游贩所使用的手持电子喇叭,禁止沿街呼喊叫卖。
4、在城市噪音管理重点区域安装噪音检测与监控装置,加强群众监督。向全社会公布噪音污染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举报,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商业噪音活动,一旦发现商业噪音扰民现象及行为,立即给予纠正,并依法处理,并对被查处的案件进行集中曝光。
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唐胜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商业噪声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问题要害,建议很好。
关于加强我市商业噪声污染治理情况,需要给您说明的是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在城区部署开展了社会生活噪声整治工作,在全市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生活噪声集中整治行动,对建筑工地、公园、广场、商业场所、夜间烧烤摊等噪音扰民的重点场所、部位进行整治。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加强市容与公安机关、环保、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联合整治城区商业噪声,形成了工作合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容、公安、环保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对“商业活动集中区的噪音污染防治宣传,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关于您提出的治理我市商业噪声污染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一是切实加强噪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城管、公安、环保部门为主的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进一步明确整治内容、整治区域。二是将进一步密切城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环保、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商家的依法经营意识、文明从业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加强商业噪声污染的现场证据收集、固定工作,严查重处不听劝阻、屡禁不止的违法企业、商家和责任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